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二、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五、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收益等避税行为,浮于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本次调整最大的受益人是工薪阶层,个税相关规定如下:
一、什么是“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代扣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国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应税项目有哪些?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四、个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税=工资收入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